黑龙江专员办全面完成目标责任制检查任务

10.10.2014  11:26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0月10日讯     按照国家林业局资源司(监督办)要求,黑龙江专员办与省林业厅共同对黑龙江省嘉荫县、海伦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宁安市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并于9月末将检查报告上报国家林业局。
      为确保目标责任制检查取得实效,黑龙江专员办建立了六项制度。一是建立联合检查制度。专员办与林业厅共同组成目标责任制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检查力量,有力地推动了目标责任制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专员办与林业厅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总结目标责任制工作,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问题。三是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在检查组下点前,对全体参检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廉政等方面的专门培训,为圆满完成检查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建立一线核验制度。在注重内业检查的同时,深入一线检查,共检查4个县(市)、20乡镇、16个国有林场的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情况。五是建立廉政约束制度。推行“五书一卡”制度,下基层检查携带《检查任务书》、《廉政制度卡》、《专员办党组致被检查单位一封公开信》,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六是建立整改督查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狠抓问题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黑龙江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