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员办专题研究部署涉林案件督办工作

20.10.2014  10:42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0月20日讯     10月14日,上海专员办召开全办会议,认真学习国家林业局领导批示精神和《国家林业局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调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管理规定》,专题研究部署涉林案件督办工作。专员、党组书记王希玲主持会议。
  会上,副专员李军领学了赵树丛局长、刘东生副局长对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批示精神和《管理规定》。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林业人肩负崇高使命,担负重大责任。局领导的批示高屋建瓴,放眼未来,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握林业发展的大方向,抓住了影响林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以案件督办为抓手,牵住了林业保护和发展的牛鼻子,为专员办工作明确了重点,指明了方向。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赵树丛局长和刘东生副局长的批示精神和《管理规定》,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要敢于碰硬、敢于较真、敢于担当,把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为第一职责,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坚决贯彻落实好局领导的意见,雷厉风行、马上行动。三要有高度的原则性和业务工作的敏感性。要严格执行政策,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对督办的案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四要加快“义务森林资源监督员制度”的推进工作,发挥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建立一张覆盖长三角地区的义务监督网,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主动出击,提高案件督办实效。(沈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