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专员办与川渝藏三省(市、区)林业厅(局)召开第八次联席会议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0月21日讯 10月15-16日,成都专员办与川渝藏三省(市、区)林业厅(局)第八次联席会议在西藏昌都召开。昌都地区地委委员、常务副专员邓巴扎西到会致辞,国家林业局资源司(监督办)副司长徐济德和国家濒管办副主任马爱国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三省(市、区)林业厅(局)有关部门、国家林业局昆明院、中南院、西北院、武警四川森林总队、西藏森林总队以及川渝藏部分地、市林业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黄建华专员主持。
会上,成都专员办副专员张志忠传达了赵树丛局长、刘东生副局长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和濒危物种管理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了《国家林业局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为《案件管理规定》),通报了第七次联席会议以来成都专员办的工作情况。四川省林业厅、重庆市林业局、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分别通报了一年来三省(市、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情况,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自第七次联席会议以来,成都专员办在国家林业局党组的领导下,牢固树立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是专员办首要职责的理念,在三省(市、区)林业厅(局)的积极配合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完成了对四川省、重庆市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年度森林资源监督报告,督查督办了16件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开展了15个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被许可人检查项目,全面完成了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工作,切实履行了森林资源监督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监管职责。同时,积极与三省(市、区)检察院建立联合办案机制,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司法支持。
徐济德对成都专员办和川渝藏林业厅(局)积极合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监督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专员办要牢固树立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是专员办第一职责的理念,切实落实好局领导批示精神,主动出击提高案件督查督办时效;二是要求专员办在处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时以《案件管理规定》为准则,积极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监督区内林业主管部门要配合好成都专员办工作;三是结合监督区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案件查处的机制和手段,推动联合办案和约谈机制的实施;四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林业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为准绳,在办案中坚决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五是增强服务意识,多调研,勤思考,想办法,出主意,努力为各级林业部门排忧解难。
马爱国指出川渝藏三省(市、区)的地理位置非常重要,濒危物种种类多、分布广,稀有物种在国际上的影响大,国际上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呼声在不断增大,对濒危物种贸易的关注度在不断增强,这些都给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带来巨大压力,要求三省(市、区)高度重视濒危物种保护管理工作。
黄建华做大会总结时强调,四川、重庆、西藏地处祖国西南,是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三省(市、区)森林资源监督、保护管理工作,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还指出,成都专员办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两个关系”,即专员办与三省(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的关系、专员办与地方政府、企业的关系。大家要相互联系、相互协调,要有全局观念、一盘棋意识,为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服务,为大局服务。通过三省(市、区)林业厅(局)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平台,进一步凝聚共识、深化交流、创新举措,有力推动三省(市、区)森林资源和濒危物种保护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成都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