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专员办与华东院完成江西省2016年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

12.10.2016  05:41
   中国林业网10月11日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2016年全国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8月31日至9月29日,国家林业局驻福州专员办和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江西省婺源县、安福县、铜鼓县、修水县、会昌县和宜黄县等六个县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8月31日,国家林业局驻福州专员办和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与江西省林业厅召开三项检查启动会,福州专员办副专员吴满元、华东院副院长何时珍分别就建立福州专员办与华东院联合检查的目的、意义、工作机制、检查方案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同时要求检查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纪律。
  在福州专员办和华东院密切合作下,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江西省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外业顺利结束。9月29日,福州专员办与华东院赴江西省林业厅反馈2016年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结果,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以严打专项行动为契机,严肃查处检查中发现在违法占地用地等案件,做到每起都有结果,其中重点案件建议由省林业厅挂牌督办。二是认真及时完成自查图斑的核查工作,把自查作为严打专项行动排查的重要内容,并在10月15日前上报核查结果。三是进一步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推动各县把目标责任纳入到党政领导的综合考评中,充分发挥责任制对领导干部的指挥棒作用。四是建议江西省林业厅按国家林业局要求,严打专项行动要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和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涉林违法案件实行零容忍,使严打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福州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