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平谷区公路路网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设施建设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26.06.2016  22: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平谷区公路路网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设施建设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6年工程年度计划,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平谷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平谷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本项目的第一次招标过程中,截止至投标报名终止时间,本项目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6年平谷区公路路网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设施建设工程包括胡关路、峪胡路、胡前路、北山路、城南路、鲁韩路、桥山路、平安路、龙安路、马天路、侯曹路、东河路、南望路、北南路、胡黑路北延等15条道路的外场设备建设。

  本次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超声波交通量采集设备、激光交通量调查设备等设备。

  监理标招标范围:设备安装所需支架及基础、立柱、护栏、横梁、支撑梁、通信、供电、避雷、接地工程、网络接入、供电接入、设备集成等。各类新增外场主要设备(主要机电设备)选用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统一招标的相关中标设备型号,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标划分为1个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计划施工工期:3个月。计划监理服务期为2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3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免费维护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独完成过同类工程的监理经历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2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3室(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图纸售价人民币8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于2016年7月4日下午16时前传真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10-67805856,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 10 : 0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平谷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文化北街3号

  邮 编:101200

  联 系 人: 武中海

  电 话:(010)61995935

  传 真:(010)6998888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 编:100176

  联 系 人:陈海宁、高磊

  电 话:(010)67806076

  传 真:(010)67805856

  监督电话:010-63032255-6413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