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门头沟区公路路网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门头沟区公路路网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设施建设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5年度计划,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5年门头沟区公路路网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设备建设工程包括激光交通量调查系统、超声波交通量调查系统。建设地点分别位于上苇甸路、达洪路、斋马路、南赵路、双黄路、黄岭路、京昆路辅线、鲁坨路、军红路、潭王路旧线、大灰厂路、京昆路、阜石路、石担路辅线、门头沟路等。
施工监理标招标范围:施工标招标范围包括新增设备安装所需支架及基础、通信、供电、避雷、手孔、接地工程、网络接入、供电接入、设备集成、原有设备迁移、联网调试及交通导改等施工的监理。
标段划分:施工监理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计划施工工期:2 个月。计划监理服务期为 27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期为3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乙 级(含)以上监理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和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含)以上标准业绩,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6层621室)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8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09时30分,集中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一层大厅;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一层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http://www.bjlzj.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
邮 编:102300
联 系 人:邹仁斌、郑川岳
电 话:010-69828980/010-69828960
传 真:010-698289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6层621室
邮 编:100161
联 系 人:史晓芳、宋晓峰
电 话:010-59123750
传 真:010-59123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