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簿册征求意见 登记内容分为三大部分

24.10.2014  11:23
      登记内容分为基本信息、不动产权利登记信息和其他登记信息三大部分
  导读: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征求不动产登记簿册证样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据介绍,经过收集和系统研究我国和德国、日本等国家的不动产登记簿册证样式,多次多方研讨交流,先后在重庆、江西、天津、北京等地进行实地试填并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不动产登记统一簿册证样式(征求意见稿)。还根据登记簿,设计了“一证一权”(单一版)和“一证多权”(集成板)两个版本的权利证书样式。
  本报讯(记者 范辉)国土资源部昨日消息,不动产登记统一簿册证样式已经正式向国土资源系统、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部委征求意见。这意味着不动产登记又深入一步。
  该样式不动产统一登记簿采取活页的方式,通过“一簿多页”和主、次、附页形式反映登记内容,具体分为宗地、宗海基本信息,不动产权利登记信息和其他登记信息三大部分。基本信息部分反映宗地、宗海的主要自然属性,权利登记部分反映不动产的权利状况,其他登记部分反映不动产权利负担或限制情况,包括抵押权和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
  根据登记簿,设计了“一证一权”(单一版)和“一证多权”(集成版)两个版本的权利证书样式,单一版主要用于城市,集成版主要用于农村,具体填发版本,可由当事人选择,确保证书“内容一致、版式可选、一证多用”。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该样式在设计时遵循了以下原则。首先是充分满足各部门行业管理需要。以现有各类不动产登记簿册证内容和式样为基础,充分考虑各部门行业管理的需要,同时围绕登记内容的有机融合,以简化登记程序为目标,科学合理设置登记信息,既保证原有重要指标不丢失,继续有效支撑不动产行业管理,又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长期建设的需要,为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和管理制度改革、不动产财税改革等奠定基础。
  其次最大限度减轻农民负担。针对农村一个农户家庭可能同时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所有权、林地承包经营权等多种类型不动产物权的实际情况,专门设计了“一证多权”集成版的权利证书,用一本证书来反映多种不动产权利,彻底改变以往有几种不同的不动产就需要领取几种不同权利证书的复杂局面,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农民,实实在在减轻了群众负担。
  此外,两级编成反映不动产空间位置。以土地、房屋、森林、林木、海域等原有各类登记单位为基础,进行融合,形成不动产单元,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单位进行统一登记;在此基础上,以土地、海域为基础,集成其范围类的所有不动产单元,编成不动产登记簿。这样各类不动产逻辑顺畅、层次清楚、关联准确。通过一宗土地或海域就能了解其范围内所有不动产单元情况;反过来,通过具体某一个不动产单元,如一套房屋,也能明确其所在的土地或海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