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动产登记中心办新证 房屋土地将整合

08.11.2015  11:39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相关职责和机构整合正在加紧推进,北京市正式“敲定”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包括国土部门的土地登记中心和住建(房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中心等机构,将整合组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力争10月1日起正式开始提供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同时,未来北京市的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等将由新的不动产权证代替。

  昨天下午,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刚主持召开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扩大会议,通报《北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该方案将于近期由市编办向全市正式印发。

   北京市国土局将统一负责

  根据方案,北京市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体制。明确市国土局为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负责全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职责调整方面,将市、区县相关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职责予以整合,统一交由市国土局承担,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

  调整后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市编办名义印发通知予以明确。按照中央要求,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

  组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机构设置方面,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将有关部门涉及不动产登记职责的相关人员编制划入国土部门。

  该方案已经明确,市级层面,在市国土局增设不动产登记处,主要负责并指导监督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整合市国土局所属市土地登记中心、市住建委所属市房屋登记中心的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市国土局所属事业单位。

  区县层面,整合区县国土部门的土地登记中心和住建(房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中心、档案中心的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来源: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