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强对地下违建查处 大面积开挖1米深即违法

31.01.2015  15:03

  原标题:私挖地下室可强制回填

  北京晨报记者1月30日获悉,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已下发通知,加强对四合院和居住区内地下违建的查处力度,其中首次规定,相关部门在对违建当事人催告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可强制对地下室回填。

  “擅自开挖”有了明确界定

  何种情况属于擅自开挖地下室?此次下发的通知将给予明确界定,是指未经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内容,在四合院、低密度住宅和城镇居住区的楼间,大面积开挖超过1米深基坑的行为。

  “一般来说,平房如果翻建、改建,打基础也就是围着墙体打一道沟,深度也就五六十厘米,如果满院子都挖了,而且深度超过1米,那肯定是在搞违建,擅自开挖地下室。”市打违办相关负责人说。

  催告3日无效强制回填

  文件还首次将违建执法纳入“代履行”的范围,即如果发现擅自开挖地下室的行为,各区县执法部门将立即进行制止,要求违建当事人恢复原样。如果进行催告3日后,违建当事人拒不执行,相关单位可以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中,对已经私挖形成的地下室,将采用水泥或混凝土材料进行回填。回填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违建当事人承担。

  在平房区和别墅区,私挖地下室的情况比较普遍。但由于施工隐蔽,执法人员面临“进门难、取证难、调查难”的困难。此次文件将私挖地下室纳入“代履行”法律手段之内,对于违建查处方面是一个非常大的突破。代履行有非常严格的限定,只能针对三种情况:破坏自然资源、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安全,只有很小的范围里才能让政府使用强制执行权。

  市打违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强执权的使用是受到法律严格限制的。在近日发生的德内大街私挖地下室塌陷事件的促成下,司法、行政等各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由于私挖地下室的行为很容易引发道路塌陷,危害交通安全,所以将这类行为纳入到“代履行”这一强制执行方式的范围内。

  违建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各区县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将向辖区内的公安机关书面移送违建当事人涉嫌犯罪的线索。同时,对于因私挖地下室案例导致被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市打违办将向社会公告,并将违建当事人受处罚的情况通报其所属单位,上传至个人征信系统。

  市打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私挖行为经常引发重大事故,如果违建当事人不配合或阻挠,相关部门会向公安机关移送他的涉案线索,或构成涉嫌犯罪;还会上传至全国征信系统,目前和小额贷款等有联系,将来也许会和社保、保险等方面挂钩。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