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桥下空间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工作

24.09.2014  13:27

  按照《城市轨道交通桥下空间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部署,9月23至26日,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等单位联合开展隐患整治验收工作。

  自7月23日开展隐患整治行动以来,在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至9月20日,共完成隐患整治120项,占总隐患176项的68.2%。此次验收工作主要针对树木侵界、风亭被圈占、堆存易燃物、违章施工、乱停车辆、违章经营、违法建筑等七类问题的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为开展好隐患整治验收工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是制定验收办法。制定《城市轨道交通桥下空间隐患整治验收办法》,使验收工作有据可依;二是明确验收标准。针对176项隐患的各自特点,逐一明确整改要求和验收标准;三是组织联合验收。各政府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保障隐患整治落到实处。四是强化整治效果。未通过验收的,需由属地政府再次组织整治,待整治完成后重新验收。

  通过此次验收,能够进一步消除城市轨道交通桥下空间安全隐患。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属地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清晰、配合密切的桥下空间综合治理体系,全面推进桥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