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喜获四大成果

12.05.2015  14:31
  记者从上海“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开幕式上获悉,上海市近年来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积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用水结构和用水方式不断优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喜获四大成果。
  万元GDP用水量为十年前的1/5。与十年前相比,本市万元GDP用水量由2004年的151立方米下降到2014年的33立方米,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用水效率显著提高,有力地推动了本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浦东新区等三个区成功创建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自2006年起,市水务局会同相关区政府开展节水型区(县)建设,先后创建了浦东新区、青浦区、金山区三个国家级和闵行区、嘉定区、奉贤区三个市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其中浦东新区、青浦区和金山区已被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授予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嘉定区和闵行区顺利通过市水务局组织的节水型社会建设中期评估工作。
  建成节水型园区、校区、小区3000家。近年来,市水务局会同市文明办、市教委、市经信委出台了一系列节约用水指导性文件,不断巩固和发展本市节水型社会各类载体建设。今年4月,市水务局、市机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节水型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根据究制定的《上海市节水型机关建设标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首个节水型机关建成。截止目前,本市共创建了16家节水型工业园区、24家节约用水示范单位和216家节水型企业、31家节约用水示范学校和208家节水型学校、176家节约用水示范小区和2295家节水型小区,营造了全社会参与节水的良好氛围。
  形成一整套比较完备的节水管理制度。为使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上海不断完善各项节水管理制度:首先是强化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全市计划用水考核户已达3.4万户,并建立了以《上海市涉水对象分类名称及代码》为基础的用水定额体系,逐步修编的行业用水定额达27个;其次是完善水平衡测试制度,出台《上海市水平衡测试管理规定》,对用水量超过5000立方米的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并加强了对专业测试机构的监管和认证;第三是巩固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编制了节水评估与监管导则,修订了《上海市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审批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