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妇联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出炉
24.11.2015 22:05
本文来源: 妇女网
11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11月20日,中共上海市委举行会议,部署实施《上海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在20项改革举措中,探索群团组织机关内设机构精简、机关专职干部遴选等备受瞩目。在具体实施上,上海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将率先试点群团改革,并出台了相关的改革实施方案。上海市妇联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新鲜出炉,推出五大改革重点。
精简调整,优化组织设置 精简调整上海市妇联机关内设机构,将原来8个部室精简调整为6个部室,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单设。 夯实街道乡镇、居村妇联组织,将居村“妇代会”改名为居村“妇联”;选好配强街道乡镇和居村妇联主席,街道乡镇妇联主席按正科实职岗位专职配置,兼任街道乡镇妇儿工委办主任,居村妇联主席专职并享受居村副职待遇;依法确保100%居村委班子中有女性,100%居村妇联主席进居村“两委”。 提升上海市妇联常委会、执委会以及代表大会基层一线人员比例,基层一线人员在市妇联常委中不低于15%,在执委中不低于40%,在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中不低于80%;根据辖区内妇女人数配备相应的妇联执委力量,街道乡镇妇联一般不少于30人,居村妇联一般不少于15人;把更多服务于妇女儿童家庭、条件成熟的女性社会组织,吸收为妇联的团体会员;向新领域、新阶层、新群体拓展和创新组织覆盖,在各类社区楼组、社会组织、中介行业、专业市场、商务楼宇、园区,以及外来务工妇女、自由职业妇女、知识女性等相对集中但还未建组织的“盲区”,不拘一格建组织,实现有效覆盖。 改进干部管理,面向群众、重心向下 按照精干高效、“减上补下”的原则,上海市妇联机关编制精简30%,精简下的编制用于补充妇女人口多、工作任务重的重点街道乡镇、大型居住区和园区妇女组织。 上海市妇联将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的结构,市、区(县)妇联领导班子实行“专挂兼”,专职、挂职、兼职干部各占一定比例,其中专职成员不超过50%。 推进妇联机关专职干部遴选制和上下互通、条块互通、体制内外互通的干部交流机制。注重从基层妇联组织以及企业、事业、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一线,遴选社会各领域热爱、善做妇女群众工作的优秀人才进入机关专职干部行列。 建立机关干部“2+1”的干部队伍配备、使用和管理模式。“2”是指专职干部和选派的挂职干部,“1”是指机关工作志愿者。挂职干部和志愿者总人数不少于精简的编制数。 落实各级妇联干部密切联系妇女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长效机制:将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上海各级妇联常委、执委、妇女代表将定期参与妇女群众接待日、妇女需求调研月等活动,听取全市妇女群众的需求,及时发现问题、形成政策建议、推动解决问题;建立联系妇女群众工作日志;加强市、区(县)妇联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做到“五个一”:当一天基层妇联干部、参加一次居村妇女活动、发现一个困扰妇女群众的问题、为居村妇女群众开展一次服务、交一个基层妇女群众朋友;市、区(县)妇联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两个月,一般干部不少于一个月,完成一份调研报告和若干份妇情民意。 健全妇联管理模式 上海市妇联以妇女儿童为主要工作对象,以社区、家庭为主要工作阵地,立足“妇女所急、党政所需、妇联所能”定位妇联工作。坚持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基本职能,重点围绕“智慧女性成才行动、巾帼建功奉献行动、最美家庭建设行动、妇女民生服务行动、妇女维权保障行动”,做实做强“妇女维权服务”“最美家庭建设”等工作品牌。 将建立由妇女群众考评工作业绩、资源向基层整合集聚、职能定位明确、工作品牌凸显的管理模式。探索以妇女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为主的工作评价机制,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突出自下而上和每年度的重大工作项目引入第三方评估的评价方式;建立以基层基础为重点的资源配置机制和协同运行机制,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按照资源共享、优化配置、提升效率的原则,街道乡镇妇联与工会、共青团共同开展服务群众的工作项目和活动。 妇联工作网络化、法治化、社会化 上海市妇联将紧跟时代的步伐,强化“互联网+”的思维,集中力量建设网上妇联工作平台,探索建立网上妇联组织,建立覆盖广泛、特色鲜明、互动活跃的妇联网群。一是发挥市妇联上海女性网站、上海女性微博、上海女性微信、APP等新媒体的组合作用,建设网上“妇女儿童家庭服务大厅”综合平台,加强与各类有影响力、有女性特色的专业网站的活动联手、项目合作,开展网上宣传、服务维权等活动,着力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妇联工作新格局。二是建立数据共享和分析机制,建立网上妇女需求收集和分析平台,整合资源为基层配置服务。积极探索O2O服务妇女儿童家庭需求的工作模式,形成网络点播菜单,将相关服务配送到各级妇联服务阵地和妇女群众中。 积极承担政府职能调整转移出来的部分惠民项目,重点承接涉及妇女儿童家庭的公共服务事项和项目,推动将妇女创业就业、权益维护、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特殊困境妇女儿童帮扶等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目录,明确妇联作为承接主体或委托购买主体,形成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的制度性安排。 以“妇女之家”为平台,推进“妇女议事会”制度,将其作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的有效载体,纳入社区自治议事渠道,就涉及社区、小区、楼组、居民家庭利益的有关事项开展议事协商。 推动建立妇联牵头、有关政府部门参与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重大事件中,妇联组织要敢于发声、积极行动、有效维权,真正担负起妇女合法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职责。探索建立上海市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对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政策开展评估;推动从家庭视角制定完善公共政策,切实从源头上保障和发展妇女权益。 加强保障力度,确保改革方案实施 加强和改进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以落实党建带妇建制度为主线,以落实经费保障制度为重点,加强综合保障力度,确保改革出成效。 按照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为主的领导体制,依法依章程落实对妇联的双重领导。上级妇联就下级妇联领导班子建设和妇联工作主动加强与党委的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推动落实财政保障和管理制度,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支持改革顺利实施,着重扶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创新工作方式、提升管理水平的工作项目,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 编辑:alysa本文来源: 妇女网
24.11.2015 22:05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养老领域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民养老发〔2019〕43号
各区民政局,民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
京民养老发〔2019〕44号
各区民政局,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