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公款买礼品案例被通报

08.01.2016  13:00

  京报网讯 中纪委“每周通报”栏目昨天发布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3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北京通报3起。3起案例均涉及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礼品等。

  通报称,密云区大城子镇高庄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贾全忠在任职期间,利用高庄子村村集体资金购买高档烟酒等礼品,赴青岛等地旅游。经密云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贾全忠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违规利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服装和节日慰问品礼包,经市园林绿化局直属机关党委会研究,并报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复,决定给予党总支书记张增兵党内警告处分。

  海淀区六郎庄小学使用公款购买物品及购物卡发放给教师和校务委员会成员,共计28.1万余元。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常务副校长杨荣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该校德育主任付继红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校会计郑向东严重警告处分。经海淀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该校常务副校长杨荣辉行政撤职处分。

(记者 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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