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检察院“三注重一转变”规范附条件不起诉工作

06.08.2015  13:05

    近年来,朝阳检察院积极探索涉罪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发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于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作用。2012年5月至今,朝阳检察院共对29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015年上半年附条件不起诉人数同比去年同期上升300%,在用好用足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方面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注重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规范适用条件。严格落实市院出台的《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标准》,同时,根据近3年来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适用情况,制定出台《相对不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实施细则》,分析归纳了包括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在内的7个罪名,并分别规定了与之相对应的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的标准,为今后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提供制度依据。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典型案例的参考作用,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及帮教档案分类归纳整理,为规范办案提供有利参考。

      二是注重提升帮教效果,规范监督考察的程序和内容。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的初衷是通过一定期限的监督考察及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并提升自身的学习和工作技能,助其重新回归社会,成为自食其力、有益于社会的良好公民。结合本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实际,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考察工作方法,并与北京市朝阳区心声社会工作事务所签订《朝阳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规范》,全面规范监督考察工作的主体、程序及监督考察的内容,使得考察帮教工作具有最大程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是注重社会调查与帮教的有机整合,构建多元化监督考察主体。在开展附条件监督工作方面,坚持检察机关与社会力量的优势互补、相互协作。目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考察帮教工作主要是由检察机关作为考察主体,联合心声社会工作事务所的司法社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图书馆等观护单位、北京市夕阳再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考察、帮教和矫治。朝阳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积极推动社会调查员介入帮教。一是社会调查员可根据社会调查过程中已经了解到考察对象的个人情况,在检察机关考察帮教方案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考察对象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方案;二是充分利用心声社会工作事务所的师资资源,由社会调查员在介入帮教过程中,针对考察对象开展拓展活动、心理咨询与评估、帮教访谈等一系列活动,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四是转变帮教工作思路,丰富考察帮教内容。为不断提升帮教效果,朝阳检察院提出平等尊重——“助人自助”——以未成年人为本位——大学生志愿者公益合作的帮教工作新思路,意在通过多元化的正能量合作和立足未成年人本身的帮教设计,让未成年在平等尊重中寻求自我人格的重构和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北京邮电大学“夕阳再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合作,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对象纳入到大学生公益社团中,与大学生一对一结对子,参与到对社区老年人普及网络及电脑知识的工作中,通过技能培训以及再教习老年人的方式,激发考察对象对自己的再认识,积极改造,达到再社会化目的。该项目旨在依托大学生志愿者强大社会团体的优势力量,立足于未成年人本位,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在平等尊重中重构人生价值,是朝阳检察院“建设型帮教”模式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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