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19:我校“三八”红旗奖章王春

13.03.2016  13:37

 

      绿色新闻网  近日,在我校召开的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表彰会上,学校对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获得者和评选出的10名学校“三八”红旗标兵、10名“三八”红旗奖章获得者、26名“三八”红旗手进行了表彰。 王春被评为“三八”红旗标兵。

 

 

        王春现任校幼儿园园长。多年来始终遵循“优化环境、严格管理、以人为本、热情服务”的办园宗旨,坚持保教并重原则,注重细节管理、精心育人、认真做事,建设优秀幼儿园文化,打造了一支职业道德好、专业素质强、富于创新精神的师资队伍。抓住改革与发展机遇,高投入,严管理,取得了条件根本改善、管理全面升级、长年安全运行无事故、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家长和上级领导满意、团队优秀、实力增强的显著效益,不断提升了幼儿园的办园实力和区域影响力。

 

      她曾获得“北京市高校后勤先进个人”、海淀区“优秀五四青年”、海淀区“管理创新先进个人”、海淀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北京林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北京林业大学巾帼之星”等多项荣誉。(A19)

来源:绿色新闻网                    作者:绿色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