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院:涉大麻类毒品犯罪显著增加
中新网北京新闻6月24日电 (记者 于立霄)近一年,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78件,审理的毒品案件呈现涉大麻类毒品犯罪显著增加,涉毒人员低龄化;雇佣他人运输毒品犯罪尤其突出等三大新特点。
24日,北京市三中院举行发布会通报称,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该院辖区(包括朝阳、通州、顺义、怀柔、平谷、密云6区)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78件,毒品案件数量总体有所下降,共判处毒品犯罪分子200余人。
近一年,该院辖区审理的毒品案件呈现以下三大新特点:
一、大宗毒品犯罪均涉及运输毒品,其中雇佣他人运输毒品犯罪尤其突出。近一年来,该院审理的一审毒品案件均涉及运输毒品行为。运输方式隐蔽性较强,主要有远程物流包裹运输、同城“闪送”运输、贴身夹带运输、自驾车或网约车运输、人体藏毒等。
此类案件涉案毒品数量大,从1000克到3000克不等,受雇佣人员虽系受指使的无业人员,并非毒品的所有者,在整个毒品犯罪环节中处于辅助地位,但鉴于巨大的毒品数量,也将受到十分严厉的刑事处罚。
二、涉大麻类毒品犯罪显增,且呈现“涉毒人员低龄化,涉毒场所集中化”趋势。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间,该院辖区审理的毒品案件中,涉及毒品主要为甲基苯丙胺(冰毒);涉大麻类毒品犯罪案件迅猛增加,九成以上涉大麻类毒品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其中,25岁以下年轻人占七成以上。
此类案件涉毒场所集中化。涉大麻类毒品犯罪常发生于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集中的地区,涉大麻类吸毒者常因在娱乐场所中偶然接触毒品而涉毒,犯罪形式常表现为多人聚集某地一同吸毒。
此外,涉毒方式跨境化。此类案件中,部分大麻类毒品来自境外,购毒者通过互联网在境外购买毒品后,通过国际物流形式走私入境。吸毒人群间还会互相“代购”、共同“团购”境外毒品,形成走私毒品的共同犯罪。
三、零散贩卖毒品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涉毒种类更为多样。以直接向吸毒人员贩卖少量毒品为主的零散贩卖毒品行为,仍旧是贩卖毒品犯罪的主要形式,毒品由此直接进入毒品消费的最后环节。零散贩卖毒品涉及的毒品种类仍以甲基苯丙胺为主,但大麻类、MDMA(摇头丸)、甲卡西酮、氯胺酮(K粉)等新型毒品也不断出现。
针对近一年毒品案件出现的新特点,三中院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积极延伸刑事审判职能,广泛参与禁毒综合治理。积极调研涉外毒品犯罪相关情况,助力打击跨境毒品犯罪。(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