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50万元北京严管湿地随意放生

09.11.2015  15:47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近日发布消息称,《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市园林绿化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首次针对破坏森林及景区公共资源等行为推出的处罚标准。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裁量基准》共涉及森林防火、森林资源、城市绿化等5个部分,175条相关行政处罚标准。其中,对于在湿地里随意放生动物的行为,将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裁量基准》按照法定依据、违法情形、性质情节等因素,将违法行为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划分为A、B、C三档。并根据不同违法情节按照分阶编号01-09进行裁决。

  以(园林绿化)景区不符合《旅游法》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游客为例,若景区触犯这一法规,将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

  该项适用基础裁量A档,即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严重,裁量幅度为“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又根据不同违法情节,分为“2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8万元以上14万元以下”、“1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三个裁量档次。

  此外,对于此前多次曝光的游客在景区内攀爬树木和文物等行为,今后也将会纳入到行政处罚范围内,如乱刻乱画、乱丢垃圾将罚款50元。游客若在公园景区内发现乱罚款的行为,也可以向市园林绿化局进行投诉。(来源:北京商报 记者:陈杰 张致宁)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