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今年实施1163.6万亩退牧还草围栏建设

17.03.2017  09:09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了自治区退牧还草实施方案,加之因申请国家提高补助标准而调整到2017年实施的2015年退牧还草工程,2017年全区共实施退牧还草围栏建设1163.6万亩、退化草原补播153.64万亩、人工饲草地建设55.9万亩、舍饲棚圈建设34650户、毒害草治理18.43万亩。国家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合计7.286亿元。
  2017年实施的退牧还草工程涉及全区11个地(州、市)的40个县(市),计划于2017年7月底全部完成。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保护全区天然草原生态,改善牧区半牧区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
  此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还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厅、畜牧厅、国土资源厅,在充分征求各地(州、市)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提出了新疆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需求167.205万亩。
  其中,退耕还林127.976万亩,为严重沙化非基本农田耕地;退耕还草39.229万亩。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10.556万亩,严重沙化耕地26.361万亩,重要水源地15度—25度坡耕地2.812万亩。以上合计申请国家补助资金23.12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43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8.69亿元。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沟通衔接,争取国家批准新疆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记者 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