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东一能九信农牧装备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

12.01.2017  17:06

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东一能九信农牧装备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

农机产〔20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2016年1月8日,我司印发了《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暂停山东一能九信农牧装备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6〕2号),暂停了山东一能九信农牧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一能九信公司)所有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要求各省调查核实,企业开展自查,并向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报送调查处理情况。

山东省农机局代表我司约谈山东一能九信公司,并报告该公司能够按照约谈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自查,已经退缴了32.5万元多补款项,涉及全国8个省份21个县区128台补贴机具。涉及山西和河北某县的少量机具多补款项,该企业承诺待当地主管部门明确有关事项后及时予以退缴。其他有关省份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尚未发现该企业存在其他违规问题。

根据农机产〔2016〕2号文件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山东一能九信公司的自查整改情况,以及山东省农机局的工作报告及建议,按照“违规行为处理以发生地为主”的原则,有关省份可在山东一能九信公司妥善处理补贴资格暂停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并在相关产品补贴档次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按程序和有关规定自主恢复山东一能九信公司相关产品(不含9ZP-8.0型铡草机、9ZR-6.0型饲草揉碎机)补贴资格。要切实做好山东一能九信公司相关产品补贴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防止暂停期间销售的产品违规享受补贴。要重点监管山东一能九信公司参与补贴政策实施行为,如发现存在违规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请山东省农机局再次明确要求山东一能九信公司,应严格遵守补贴政策实施的有关规定,强化诚信建设,切实履行参与补贴政策实施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