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管理的通知》

01.09.2015  16:12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的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管理活动,确保建设工程结构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监督总站在征求相关行业及市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15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向社会各界公示。下一步,总站将针对各方提出的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加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管理的通知》,切实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