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贪念铸大错 盗窃女友项链获刑

20.09.2014  22:10
  25岁的赵某因一时贪念盗窃女友李女士的金项链,被检察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近日,丰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赵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3月11日15时许,被告人赵某在本市丰台区卢沟桥五里店某小区,趁被害人李女士离家之机,盗窃被害人李女士千足金项链一条,经鉴定,被盗项链价值人民币3181元。

  被告人赵某于2014年5月2日被江苏省宜兴市公安局丁山派出所查获。违法所得已退还被害人李女士。

  据悉,赵某通过相亲网站与李女士相识,两人都喜爱紫砂壶,后两人相恋并同居。赵某因为无业缺钱花,起了贪念,趁女友李女士外出将其项链偷走,后再没有与李女士联系。

  “我没有工作,没钱花,一时贪念铸成大错,我知道错了,希望法院能对我从轻处罚”,庭上,赵某表示认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赵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违法所得已退还被害人,故本院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程颖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