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淘宝卖假“味好美” 一年销售额达70余万元

26.02.2016  17:51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28岁的女子王某伙同丈夫制造假冒的“味好美”调料,并在淘宝网上注册了4家网店销售,一年内销售额达70余万元。记者上午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悉,王某制售的假货之所以销量好,是因为他们买来正宗“味好美”调料,找人按照“真品”仿冒了包装和标识。夫妻网售假货,一开始自己刷信誉,信誉上去后网店才有了用户。

   指控

  夫妻制造假“味好美”调料 淘宝网售

  检方指控,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间,王某伙同丈夫苏某,在丰台区王佐乡侯家峪259号内,私自灌装制作仿冒“味好美”牌调味料,并在淘宝网上开设网店销售,销售金额共计75万余元。

  2015年5月23日,王某被丰台分局南苑镇派出所抓获。

   庭审 定制包装售假 网店销售先自己刷信誉

  庭审中,王某认罪,但对指控金额提出异议。王某称她的销售金额没有指控的那么多。

  王某的辩护人则表示,起诉书指控的金额中含有2014年5月之前的金额,以及非“味好美”品牌的销售记录,起诉书指控金额中包含运费,而王某销售假冒商品的时间是2015年3月初,至案发时销售金额为22万余元。但王某和辩护人的意见法院未采纳,法院最终认定王某的销售金额为70余万元。

  王某供述称,2014年六七月,她看见淘宝网上很多人开网店销售假冒的“味好美”品牌调料,都挺挣钱,就打算也卖这个品牌的调料。她先后在网上注册了4个网店,买了一瓶正宗的味好美调料,出资1万多元在网上定制了一些假冒瓶子,味好美商标标识、防伪标、封口机、吹风机、电子秤等生产工具,再去制造散装调料的厂子买了一些散装调料,在其暂住地租赁的库房内制造销售假调料。

  王某称,她开始是自己刷信誉,信誉上去后网店就有客户了。

   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女子被判3年

  法院认为,王某伙同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鉴于王某当庭认罪,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丰台法院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文/记者 洪雪

      (原标题:夫妻淘宝卖假“味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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