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院“云调解”三步走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法官在网上进行调解。
“法官,案件能不能早点开庭?再拿不到赔偿款,我这个月的房租就要没着落了。”
北京一中院民四庭法官邵普刚一上班,就接到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打来的电话。薛某从某酒店购买了11盒茶叶礼盒,后来发现礼盒没有生产日期,认为属于“三无”产品,于是诉至法院请求酒店赔偿6万余元。
邵普法官翻阅案卷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经验丰富的邵普法官认为,调解是对双方利益最大化的选择。邵普法官立即致电酒店,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迅速安排了第二天的网络庭审。
第二天下午,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时间同时上线。由于事先做了比较充分的工作,在邵普法官熟练规范的操作和组织下,双方很快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线上签字确认,仅用半个小时就圆满结案。
“想不到疫情时期,我的案子非但没有耽误,还得到如此高效、高质量的解决。”薛某签完笔录感慨道。
“即便是调解,通过透明的操作、完备的流程、严谨的程序,也能让当事人放心。”邵普法官说。
这是北京一中院民四庭开展“云调解”的一个剪影。受疫情的持续影响,许多涉诉经营者无法正常营业,在房租、工资、销售等各方面备受压力。民四庭针对这一特殊情形,积极探索“云调解”三步走工作模式,平衡特殊时期当事人诉求和中小企业的经营权益,高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第一步:“前期”阅卷梳理、明晰诉求
从案件分类与人员分类两方面入手,在案件分类方面,从案件当事人所在地、代理人所在地、是否有律师代理、诉求内容等角度将案件的紧迫性进行梳理,做到分清轻重缓急,有序开展审判工作;在人员分类方面,法官助理负责初步阅卷与筛查,法官负责进一步审阅与合议,确定可以进行“云调解”的案件。
第二步:“中期”加强联络、释法沟通
针对经过筛查确定的案件开展“云服务”工作。对于简单案件,由法官直接联络进行初步调解、了解诉求,力争网络庭审“一次性”纠纷化解;对于复杂案件,由法官助理与书记员与当事人取得联络,告知网络庭审时间、电子设备准备工作,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形式,手把手地帮助当事人做好网络庭审的准备。
第三步:“后期”规范流程、依法调解
“云庭审”全面了解案件和争议焦点,为准确裁判奠定基础;“云调解”紧跟其后,调解协议现场制作、现场签订;“云送达”依托诉讼服务平台,开展电子送达,实现零距离接收诉讼文书。
“云调解”工作模式建立以来,一中院民四庭通过在线服务方式联络当事人150余次,开展在线调解40余次,在平衡双方利益前提下实质性化解纠纷,调撤率达60%。
“‘云调解’工作模式是我们在新冠肺炎疫情特殊背景下的一次探索和实践。这一机制在未来还会继续完善和深化。期望通过我们的持续探索实践,能为疫情之后营商环境的修复和进一步优化,提供一个鲜活的实践样本。”北京一中院民四庭负责人丁宇翔表示。
责任编辑: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