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三分院“三统一”“一从严”进一步严格规范派驻检察工作
市检三分院监所部门在整改落实阶段,聚焦短板、着眼长效,从统一驻所检察法律文书、统一视频监控核查流程、统一在押人员申诉案件办理和从严审查在押人员法律手续入手,积极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严格规范驻所检察工作。
一是统一规范驻所检察法律文书制发,提升监督效果。针对对照检查中发现的派驻检察工作中使用的《提请初查报告》、《减刑审查报告》等法律文书格式不统一、内容不规范,以及《检察意见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多头制发影响监督效果等问题,市检三分院监所部门积极整改,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一方面在三分院各驻所检察室范围内,对《提请初查报告》、《减刑审查报告》、《检查意见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日常使用频率高的法律文书样式、行文格式、法言法语、表格内容等进行统一、规范,另一方面对建院以来制发的全部《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进行专项调研分析,明确适用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各检察室发现的共性问题由监所部门统一向被监督单位发送检察建议或纠违通知书,并对落实情况及时跟进。
二是统一规范驻所检察视频监控核查流程,强化监督力度。进一步将查看、回放监控录像的重点部位、重点时段予以统一细化,指定专人实行登记、录入制度,切实将监控视频查看、回放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克服监督随意性,提高监督效率,消除监督死角。驻第二监狱检察室实现每天实时核查和回放核查一小时以上,并建立监控核查登记簿,专人负责,做到每次核查时间、时长有登记,核查项目、内容有记载。同时注重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间节点和傍晚、夜间等容易发生监管漏洞期间的监控检查,使派驻人员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如针对监区存在的物品码放高、摆放不合理,易造成倒塌伤人事故等安全隐患,派驻人员立即前往纠正,有效促进了监管场所安全。
三是统一规范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案件办理,确保办案质量。对在押人员控告申诉信件的受理、登记、报审、承办、流转、答复等环节和流程进行明确,规范申诉案件办理程序;对于控告申诉案件中必查内容、必谈人员、必须调取材料、注意事项等进行统一,规范查办内容;对案件线索报备,审查报告的格式,各类证据的列举顺序,对外公文格式、报表类型等案件卷宗统一标准、统一格式,确保案件质量。针对在押犯徐某再犯罪问题,及时行使立案监督权,提出立案监督意见,确保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有力地维护了法律权威。
四是从严审查在押人员法律手续,严格规范司法行为。针对北京市第二看守所存在的被羁押人员法律手续不全和羁押手续与诉讼阶段不一致的问题,加大换押手续和羁押法律文书的审查力度,并多次协调监管场所和管理部门,要求其严格执行两高一部《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告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的有关规定,细化操作规程,从严规范执法行为,妥善解决病患、就医在押人员换押手续不规范,执行标准不统一问题,有效纠正和预防了超期羁押等违法问题的发生,有效维护了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