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禁收迟缴学费滞纳金
29.09.2014 19:49
本文来源: Beijing.Cn
学生迟缴学费,学校是否能收滞纳金?教育部通过官方网站政策咨询栏答复,高校严禁收取学费滞纳金。这是日前从教育部了解到的。
有大学生向教育部询问,因为家庭经济原因,高校学费晚交了几天,学校要求交每天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必须交现金不能银行转账,且不能提供正式收据,并表示不交滞纳金连学费都不收。
教育部表示,高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向逾期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学生收取滞纳金。该学校要求交每天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是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必须严禁收取,已收取的滞纳金必须退还学生,确实无法退还的,必须上缴财政。
教育部指出,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按时缴纳学费是高校学生应尽的义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多种资助解决学费问题。目前,高等教育阶段已建立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以上渠道获得资助,用来解决学费、住宿费或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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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9.2014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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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正茂,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