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骗情人的钱 冒充情人的儿子骗得近4万

20.07.2015  13:07

  今年44岁的伍某是溧阳人,大约五六年前,伍某离婚后到四川打工,结识了比自己小一岁的湖南籍女子肖某。肖某因与自己的丈夫关系一直不和,于是与伍某很快发展成了地下情人。2012年夏天,两个人一起回到溧阳生活。

  当年10月,肖某16岁的儿子小刚(化名)来溧阳看她,提出想买一台电脑,伍某出了100元帮小刚订了一台二手电脑,让他自己付剩下的钱。小刚为此很不高兴,也没再和母亲联系。此后不久,伍某身上没钱了,于是想到了一个歪招,他知道肖某心疼自己的儿子,于是来到公用电话亭,捏着鼻子、学着肖某儿子的口气给肖某打了电话要钱买电脑。

  由于伍某模仿肖某儿子的语气很像,肖某就信以为真。当天晚上,肖某就给了伍某2000元,让他帮自己儿子买电脑。拿到钱后,伍某又冒充肖某儿子给肖某打了电话,说伍某已帮自己买了电脑。

  尝到甜头后,只要没钱用,伍某就假装成肖某的儿子给肖某打电话骗钱。2013年底,伍某瞒着肖某,又在外面与另外一名女子同居,因手头紧,就骗得更加频繁。

  在接下来的两年多时间内,伍某故伎重演,先后7次冒充肖某的儿子,以要学驾驶、开车撞人、投资、订婚、结婚为由,骗取了情人肖某1万多元。另外还以自己的房屋拆迁、装修等理由,9次骗得肖某钱财近4万元。而肖某其实也经济拮据,有时都是向远在湖南老家的亲戚借钱,交给伍某。

  直到今年年初,肖某和儿子联系时,才发现被骗,便到派出所报案。民警调查发现,一直给肖某打电话要钱的假儿子,其实就是她的情人伍某。

  本月初,被告人伍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到溧阳法院。公诉人建议法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伍某有期徒刑2到3年,并处相应的罚金。

  在法庭上,伍某依旧没有悔改之心,还对犯罪事实百般抵赖,认为自己与肖某是情人关系,是正常经济往来。但公诉人当庭提供了伍某在公共电话亭打电话给肖某的通话记录。最终,伍某承认了冒充肖某儿子给肖某打电话骗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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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执罚〔201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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