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触网后,其骗术包装虽千变万化,但根本还是通过发展下线牟利,馅饼背后全是陷阱 小心 网络传销黑手伸向你的钱包(经济聚焦)

26.11.2014  12:50

  近年来,传销形式在不断变换,从传物、传人,一路发展到传概念、传工程,并借助网络平台快速蔓延,传销不法分子的违法手段在不断升级换代,这也让群众防不胜防。针对近期山东省内接连发生有关传销“重灾区”及大学生被骗入传销组织的报道,全省公安、工商机关先后组织两次大规模集中清查,从掌握的情况来看,取得的成果和社会反响十分明显。随着打击整治传销力度不断加大,山东省公安、工商机关接连破获了多起传销大要案件。25日,山东省公布了传销十大典型案件,并向群众发出传销警示。

  传销披上投资、理财的隐形外衣

  据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向维凯介绍,目前,传销基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传统拉人头传销,另一类就是网络传销。

  据介绍,在传统拉人头传销中,在群众关注美容、养生时,传销组织往往借助销售保健品、化妆品来编造传销骗局;当群众关注投资理财时,他们又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等旗号,鼓吹新城建设、房产开发、市政配套建设、绿化、地铁投资等噱头,巧立名目,以高额回报诱骗群众参与传销。

  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兆玉介绍,在威海曲某兰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犯罪嫌疑人曲某兰等人自2011年9月以来,打着“和谐文化事业”的幌子大肆拉拢下线人员宣传“中国明明商”,相继成立了“中国明明商威海市总商委”“高区总商委”“经区总商委”“文登总商委”及10个原商会,至2014年7月,该组织已在威海发展下线近千人,层级多达十余级。该组织分支机构涉及全国20多个省份,涉案资金880余万元。此案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向维凯说,这类拉人头传销的典型运作模式为:要求参加者以购买产品(份额)的方式缴纳一定数额的入门费后取得加盟资格,而后通过发展下线人员组成层级网络,并依据下线人员数量、业绩等获利。这类传销往往无实际产品,仅是编造一个所谓的高额回报的项目、工程等概念,大玩金钱游戏,诱骗群众上钩。

  传销“触网”,涉及范围广,影响人头多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传销不法分子将传统传销手段改头换面,借助虚拟网络继续编造传销骗局,使传销不再受时空的限制,也使谎言更加逼真。据向维凯介绍,这类传销扩张迅速,危害更大,具体表现为:“点击广告返利”“消费返利”“网络游戏”“网络直销”“电子商务”“电子币”等形式。

  据王兆玉介绍,在泰安许某彬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中,犯罪嫌疑人许某彬等人自2011年5月以来,以为会员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为幌子,在无任何产品和实际经营的情况下,采用交费入会的方式发展会员,以高额返利为诱饵,以“拉人头”的方式引诱、鼓动会员继续发展下线参与传销活动,从中牟取巨额非法利益,涉及26个省份,涉及1.4万余人,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

  “其运作模式与传统传销并无二致,所谓的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对碰奖、见点奖等,也仍是传统传销的那套陈词滥调,还是要发展下线人员并从中牟利。”向维凯说,在此,再次提醒广大群众,骗术不管怎样包装,利用的其实都是一样的心理,只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就不会落入传销陷阱。

  向维凯介绍,目前,山东省打击传销工作整体态势良好,大规模和公开的传销活动已基本绝迹,“拉人头”等传统聚集式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传销活动总体局面可控。但是传销组织、传销活动未彻底打净,特别是近期,聚集式传销在山东省部分市地有所反复;网络传销手段不断翻新,查处打击难度相应增大,加之扩张迅速,隐蔽性、欺骗性更强,仍有蔓延之势。总体来看,山东省打击传销工作形势仍然严峻,必须继续加强推动部门和区域执法协作,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山东省启动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

  2013年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共破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148起,抓获传销组织骨干分子597人,涉案价值33.29亿元;全省工商机关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4件,取缔传销窝点和场所313个。目前,山东省正着力提高完善打击传销组织协调、联合打击、信息交流、互动联防、宣传教育、考评问责六项机制,全面启动山东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

  除了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之外,山东还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管理。2013年以来,全省工商机关共查处直销违法违规案件15件,涉案金额208.7万元,震慑了直销违法违规行为。

  当前传销组织精心编造各种谎言骗局,诱骗群众参与传销。为避免广大群众上当受骗,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特发出如下警示:

  一、警惕传销组织以政府支持、项目投资为名,打着“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经营”“西部大开发”“商会商务运作”“新城投资”“市政建设”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申购份额取得资格,发展下线牟利的拉人头式传销。

  二、警惕传销组织借助虚拟网络,以“电子商务”“电子币”“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点击广告返利”“消费返利”“网络加盟”“网络培训”“网络直销”“网络游戏”为幌子,以快速致富为诱饵,通过网银缴纳入门费、网上注册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从事传销。

  三、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公益慈善”“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免费旅游”等华丽外衣,用名目繁多的层级奖励诱骗群众参与传销。

  四、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择业、就业、访友游玩时,警惕借招聘、实习、创业、交友、旅游等名目,以高薪致富为诱饵,缴纳加盟费,以发展亲友为事业基础的传销陷阱。

  一旦发现传销活动,或者已成为传销受害者,请及时向当地公安、工商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电话110,工商机关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