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处组织召开《〈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宣贯会

13.04.2017  17:27

  为适应建造方式的创新及建筑市场的发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满足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的计价需要,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装配式建筑定额)。该定额已于2017年3月15日批准发布,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为指导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理解应用装配式建筑定额,保证装配式建筑定额的顺利实施,造价处于3月31日上午在建设大厦组织召开了装配式建筑定额全市宣贯会。来自全市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代表共4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宣贯会上,造价处介绍了装配式建筑定额的编制情况,对有关规定进行了解读,并分别就定额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配式钢结构工程、装配式装修工程、措施项目及工程费用等内容进行了宣贯。

  装配式建筑定额填补了我市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空白,体现了定额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创新性,为我市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提供了基础保障作用。这次宣贯培训,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对装配式建筑定额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对装配式建筑定额的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