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某动物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动物医院的住院、寄养协议书中有在动物诊疗场所从事动物寄养活动的违法行为。该动物医院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顺义监督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此案是《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实施以来,顺义区查处的第一起在动物诊疗场所从事动物寄养活动的案件。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