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建立四项机制 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由顺义区民政局牵头,顺义区发展改革委、顺义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20多家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顺义区养老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研究制定本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养老服务业有关政策,确保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发展。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顺义区养老服务业重点任务分工明细表》职责分工,狠抓落实。
二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在市级财政安排的相关奖励补贴经费基础上,顺义区财政依据相关政策,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及管理予以适当补贴,并对优秀养老服务商和服务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资金支持。
三是建立人员保障机制,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将养老专业人才和服务队伍建设纳入全区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保障工作重要内容,建设一支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引导和扶持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顺义区社区教育中心和顺义区人力社保局技工学校等教育资源有计划地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定向为本区养老服务业培养相关人才;落实养老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2015 年全区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提高到90%以上,2020 年达100%;严格落实养老护理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培训,依法保护养老护理员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范畴。
四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强化行业监管职责。
各镇、街道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顺义区政府将各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公建(办)民营任务,纳入各镇、街道绩效考核的内容。对未完成床位指标任务的,按每床55 万元的标准上缴统筹建设资金,并建立随市级统筹建设资金标准变化的自然调整机制;由顺义区民政局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对于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公建(办)民营任务的镇,按照床位闲置率,上缴区级统筹资源资金。顺义区政府督查室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顺义区民政局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监管办法,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和设施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和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