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重度雾霾 别让供暖季“大考”难倒环保部门
进入供暖季一周后,辽宁省省会沈阳市迎来持续的空气严重污染。然而,一级预警发布数小时后,建筑工地却顶着停工禁令继续施工、环保局官网瘫痪近2小时、环保局工作人员对启动一级响应竟不知情。
持续的降温天气使得北方逐步进入了一年中的“供暖季”。而东北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大小工厂林立,虽然国家花大力气整改,但一些“重污染”的工厂依旧存在“顶风开工”,隐蔽排放的问题。重重因素的叠加引爆了这次“供暖季”的序幕。同时,当地的环保部门也迎来了一年中最重要的一次“大考”。
环保部门的工作不仅仅是治理环境污染,更要做到防患于未然,从源头抓起。此次沈阳的“重大污染事件”就是环保部门履职不清、责任认识不到位的真实写照,也从侧面反映出对于环保部门自身问责机制存在不足的地方。
2015年一月,新《环保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地方污染治理起了很大作用,特别是对于偷排污企业采取“无上限”的处罚,让民众看到了每天“云淡天高”的希望。但具体落实到地方,在严格的法规依旧有人熟视无睹置若罔闻。沈阳市一些工地顶着停工禁令继续施工,难道就没有接到群众反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对于启动紧急预案竟不知情?
说到底,这就是典型的“不作为”的现象。尽管《环保法》的修订实施加大了对于企业的惩治力度。但很多时候在地方经济发展和自身部门结识的“友好企业”的背景下,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在少数。就是在这种纵容和默许之下,酿成的污染事件不在少数,更是会对受污染地区的民众带来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作为治理环境的一线部门,环保部门有责任也必须做“惩治污染”的排头兵,如果环保部门都对自己的责任模糊不清,对自己得职能松懈不严,那百姓还指望什么呢?
因此,加大对于环保部门自身的监管力度很重要,既要用法律作为保障为环保执法的力度撑腰,更要通过严格的管理和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环保警钟”,让“供暖季大考”不再难倒环保部门。
来源:东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