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院通报涉高校毕业生就业诈骗案件情况

23.07.2019  02:52

7月11日,北京三中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涉高校毕业生就业诈骗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以期提高社会大众的防范意识,为进一步打击涉高校毕业生就业诈骗犯罪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统计,自三中院建院至2019年6月30日,三中院及辖区法院审理的涉招生录取诈骗案件共22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是针对高校毕业生的骗取费用类诈骗。首先不法分子会在各种媒体上刊登虚假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对用人要求一般比较低,而且待遇优厚。当应聘者对不法分子建立起信任,不法分子就会向应聘者收取服务费、培训费、建档费、体检费等费用。求职者一旦交钱,不法分子便会以各种理由推脱,无法兑现工作岗位,等应聘者发现被骗,不法分子已经逃之夭夭。二是针对高校毕业生及家长的特殊职业推荐类诈骗。不法分子会谎称有内部渠道帮助应聘者入职到公务员系统、国企、航空公司、银行或者其他入职门槛较高的行业,以此为理由要求应聘者及其家长支付“活动费”、“打点费”。有的不法分子为取得被害人信任,便写下欠条,表示如果操作不成功便会退钱,实则将钱款挥霍,无力偿还,有的则以各种理由推脱后,直接卷款失联。

  该类诈骗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1.诈骗媒介电子化

  除了发放纸质招聘材料以外,行为人更多通过分类信息网站,甚至社交平台、购物平台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行为人利用热门网络平台的客户流量和高校学生的搜索习惯,借助微信朋友圈、微博状态、微博私信、微博评论区、商品评论区等功能区,对被害人进行“一对多”的广泛宣传和“一对一”的精准宣传,吸引高校学生关注。

  2.诈骗手段模式化

  首先,行为人往往预先设置一些门槛较低的职位,这些职位招聘要求较为含糊、笼统,对招聘者学历、工作经历、资格证件等自身素质条件没有硬性要求。行为人利用高校毕业生急于实现经济独立的心理以及对工作强度的担忧,夸大职业前景,许诺高额回报,承诺低工作强度。其次,设计明显比正规用工单位简化的招聘流程,一般不设置笔试、面试等招聘环节,即使设置考试环节,一般考试内容、地点、考官也具有随意性,录用后亦未签署劳动合同或办理其他入职手续。最后,以多种缴费名目骗取应聘者钱款,谎称毕业生被录用后,需要交纳培训费、住宿费、餐饮费、保证金等费用或给领导送礼,利用高校毕业生缺乏社会经验的特点,骗取钱款。此外,近些年一些诈骗团伙还引入套路贷的模式让毕业生借款缴纳入职费用,或是签订明显不利于毕业生的合同,并在取得钱款后迫使高校毕业生主动离职。行为人以拖延入职时间、安排不符合招聘信息宣传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等方式,迫使高校毕业生产生违约行为或违约意愿,从而主动离职,并以已经安排相关工作为由拒绝退还已缴纳的钱款。

  3.诈骗对象目标化

  就业诈骗的对象不仅包括高校毕业生,还包括毕业生家长,甚至连高校老师都成为被不法分子利用的诈骗工具。行为人事先掌握目标院校毕业生及毕业生家长的基本信息,主动接近毕业生家长,利用家长对就业形势不了解又急于想给孩子找到理想工作的心理,在高校毕业季有针对性地行骗。有的则先通过各种手段取得高校就业辅导老师的信任,再通过老师将学生介绍进来,从而降低学生和家长的警惕性

  随后,三中院法官通报了三个典型案例。

  一是黑中介的“明星”陷阱

  “娱乐圈”行业有着光鲜亮丽的外表,不少年轻人都有着一夜成名的“明星梦”,但却苦于无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他们的这种心理以及影视行业入门渠道的神秘性,常打着为影视剧组招募演员或工作人员的旗号,欺骗被害人,从中收取证件、食宿、保密费、领导好处费等各类中介费,实则根本不能安排相关工作。典型案例刘某等5人诈骗案中,被告人刘某以“某文化公司”名义在各大招聘网站推送虚假招聘信息,称其公司代为招聘导演助理、驻组演员、场工等剧组人员,将被害人司某等14人骗至北京某固定地点,由其他几名被告人分别扮演公司面试官、剧组负责人、导演等角色,先与被害人签订虚假就业合同,然后以需要等戏为由让被害人一次性缴纳几个月不等的伙食费和住宿费,再以需要打点剧组领导为由骗取被害人好处费,费用从几千到上万不等。

  法官提示: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价值观,对相关行业的准入标准和途径要有清楚的了解,对自身的能力和目标要有清晰的认识,对具有中介性质的代招公司,要做好充分调查,不要盲目相信,尤其是对提前交纳培训费、伙食费等要求要保持警惕。招录网站、贴吧等网络平台也要加强审核管理,避免成为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手段。

  二是望子成龙,不慎受骗

  不少家长将国家机关、国企等工作单位视为“金饭碗”,尤其在北京、上海等一些落户较难的大城市,能够解决户口编制的工作岗位竞争十分激烈。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长对落户及就业政策不了解、希望子女能够找到高质量工作机会的迫切心理,编造其有能力通过内部关系,帮助解决这类单位的正式编制或落户等问题,骗取被害人钱财。典型案例金某诈骗案中,被告人金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就职信息,以可以办理公安、电力等公司工作及北京落户为由,向被害人收取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好处费,实则只是将被害人或其子女安排到与承诺完全不符的小企业工作,或者借口事情办到一半仍需用钱敷衍被害人,实则骗取的资金用于个人挥霍。

  法官提示:毕业生及家长应全面了解当地的就业及落户政策,量力而行,不要盲目攀比,急于求成,应对非权威渠道获知的消息提高警惕。国家机关、国企等单位都有严格的录取要求和程序,一般不会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代为招录,所谓的“内部指标”大多都是骗局。在此,也建议热门的应聘单位可以定期到高校组织宣讲会,建设网络答疑平台、政策查询便捷窗口等,对招聘信息加大宣传力度,防止就业者因信息掌握不准确而上当受骗。

  三是昂贵的“航空梦

  许多职业高校设置的学科专业都有特定的就业方向,这类毕业生就业选择面相对较窄,相关行业中的优质公司往往成为大家争相竞聘的目标,这其中不乏有一些抱有通过“走后门”“找关系”获得特殊待遇的侥幸心理的学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种心理,自称内部有人,可以暗箱操作等,骗取被害人好处费。甚至一些不法分子会先骗取学校老师信任,因为有的老师为了提升学生就业率,也会通过私人关系为学生介绍工作,这样学生出于对老师的信任,对不法分子也会降低警惕,从而更容易达到其诈骗目的。典型案例谢某诈骗案中,被告人谢某先是骗取某职业学院航空旅游学院院长的信任,利用院长的关系与某机场航空服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挂靠正规航空服务公司后,对外宣称在航空公司有关系,被害人在官方网站报名进入正式招聘流程后,其可以进行内部操作使被害人入职航空公司,由此骗取被害人好处费几万到十几万不等。

  法官提示:学校要规范就业指导,加强毕业生教育和培训。一方面告诫毕业生理性评估自己的能力,要脚踏实地地工作,不要迷信“走后门”“找关系”,另一方面增强毕业生法律意识,对就业市场出现的诈骗典型手段和新方法进行总结,增强毕业生防骗技能。此外,对就业指导老师和学生家长,也要开展相应的防骗和就业指导培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的平安和谐,而孩子的健康发展是家庭幸福的核心因素。面对不法分子层出不穷的犯罪手段,学生和家长要保持警惕,切勿因急功近利而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责任编辑: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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