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院通报涉违章建筑民事案件审理情况
14.07.2017 22:06
本文来源: 法院网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违章建筑开始涌现,反映到司法领域,即出现了一批涉及违章建筑的民事案件。据该院初步统计,2014年1月至2017年3月,该院共审理涉违章建筑类二审民事案件150余件。从案件分布区域来看,案件最多的区域是朝阳区 84件,其次是通州区23件,顺义区、怀柔区、密云区、平谷区共有43件。从案件类型看,涉违章建筑类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最多,共77件,其次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7件,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16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13件,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4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2件,相邻关系纠纷案件1件。
涉违章建筑民事案件主要呈现出四个特点:1.案件类型多样,涉及建筑物的建造、使用、分配、灭失等全过程。2.分布区域广泛,涉及利益较大。3.纠纷多涉及合同效力,对后续处理影响较大。4.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影响大。
为切实降低纠纷隐患的发生,该院法官建议,建筑物建造人要严格遵守《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在建造建筑物时,依法向行政相关部门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并严格依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范围建设;建议承租人审慎审查出租人的房产证明材料,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要求对方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明建筑物建设手续是否合法,而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亦应要求对方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证明材料,同时,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尤其是在离婚诉讼中,若夫妻财产涉及违章建筑,当事人要求对违章建筑物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处理。建议双方当事人搁置争议,自行协商解决。如果离婚后,补办了相应合法手续,违章建筑物成为合法建筑的,当事人可另行提出分割主张。
北京青年报、首都政法综治网等多家媒体对通报会进行了报道,并与法官进行了互动交流。该院官方微博@北京三中院对新闻通报会进行了同步发布。 责任编辑: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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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2017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