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地区广告牌本月整治完毕
昨天,本市召开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规范提质工作发布会。北京晨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全市重点地区的广告牌匾本月内将整治完成。今年,全市将对违规牌匾标识、违规标语宣传品户外广告、山寨指路牌、临窗广告、占道车身广告等五类违法形态开展集中清理。牌匾标识存在残旧、破损,霓虹灯存在断亮等问题的,将责令停止使用。
新建筑楼顶不设牌匾标识
市城管委广告处处长崔宣说,目前,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主要存在乱设多设、体量过大、品质不高、大红大绿、维护不到位、破损变色、违规设立、破坏景观等情形。从区域来说,主要大街、重点地区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较为规范,但在城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郊区部分道路的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设立无序、常附着商业宣传。
崔宣表示,除商业地块外,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原则上不规划新增户外广告点位;新建建筑物楼顶上方原则上不设牌匾标识。城市副中心、大兴新机场等新建区域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应统筹规划、高标准设计。
广告牌匾在设置时,还要和周边环境相协调。“比如说,设置在旅游景区周边和文保区内的广告牌匾,就要注意结合所在区域的特色,有的可能会设计成古典式。”
霓虹灯断亮限期维修更换
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耿硕表示,今年,全市将对违规牌匾标识、违规标语宣传品户外广告、山寨指路牌、临窗广告、占道车身广告等五类违法形态开展集中清理。
同时,牌匾标识存在残旧、破损,霓虹灯存在断亮等问题的,将责令停止使用,限期维修或更换,并依法处罚;违反规定的位置、体量、数量设置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定程序从严查处。
对于违反规划设置的户外广告,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定程序从严查处;无法确定主体的,经广告主管部门确认属于违法设置后,依法公告,无人主张权利的,实施强制拆除。交管、路政、城市管理等多部门将对山寨指路牌进行梳理,明确山寨指路牌范围,并进行综合清理整治。
私设临窗广告全部违规
在临窗广告的清理方面,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公司企业等单位和社会组织张贴、悬挂的临窗广告,将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和直接责任单位进行清理。
对于居民私设的临窗广告也同样列入整治范围。崔宣举例说,有的楼房一层原来是经过“开墙打洞”的门脸房,封堵后,依然在窗户上贴出广告或者设置LED广告,这样的广告全部都是违规的。
崔宣说,这种设置在居民家中的临窗广告,首先会协调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入户宣传,动员责任主体自行清理。如果逾期未清理,则会协调街乡政府、公安、住建、城市管理、工商等部门联合入户督促整改,依法查处,拒不清理的将可能被强制拆除。
此外,占道车辆利用车身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协调交管部门联系车辆所有人,督促改正违法行为,属于违法停车的,移送交管部门查处违法停车行为;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清除违规车身广告的,依法清除并实施处罚。
整改无效记入“黑名单”
据介绍,重点地区的广告牌匾整治将在5月前完成。凡市级上账的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点位要及时组织拆除;凡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的要限期组织拆除;凡不符合规范标准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要及时组织整改。
5月到9月,规范治理范围将进一步扩至全市支路、街巷胡同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
此外,5月和11月还将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对约谈整改无效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处罚、曝光,并纳入本市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重点地区范围
包括长安街及延长线、二环路、三环路、四环路、五环路、广渠路二期(东四环路至东六环路)、阜石路、莲石路、首都机场路、首都机场二通道、京通快速路、德贤路等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党政机关、风景名胜区、首都机场、火车站等。(来源:北京晨报 记者:王萍)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