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顺义公路路网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顺义公路路网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设施建设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6年工程年度计划,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6年顺义区公路路网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设施建设工程地点位于顺义区赵湘路、李木路、李魏路、高下路、北木路西侧路、左堤辅线、南焦路、火沙辅线、龙塘辅线、龙凤路、北木路东侧路、木邵路、赵陈路、铁东路、富密路、白马路、顺平路、顺义分局会商室。
本次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激光式交通量调查设备、超声波交通量调查设备、顺平路压电膜设备、会商室大屏。
施工标招标范围:设备安装所需支架及基础、立柱、横梁、支撑梁、通信、避雷、接地工程、网络接入、电缆敷设、光缆敷设、设备集成、各种标志板、公路局路徽、太阳能板、压电膜设备修复、大屏安装等。各类新增外场主要设备(主要机电设备)选用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统一招标的相关中标设备型号,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标段划分:施工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预计施工工期为3个月,试运行3个月,免费维护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具备近五年(2011-2015年)累计单独完成3项(含)以上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 ,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员)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2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3室(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图纸售价人民币8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于2016年7月8日下午16时前传真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10-67805856,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8日 10 : 0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8号
邮 编:101300
联 系 人:张孟培
电 话:(010)89470172
传 真:(010)814820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 编:100176
联 系 人:陈海宁、高磊
电 话:(010)67806076
传 真:(010)67805856
监督电话:010-63032255-6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