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停车下月取消人工现场收费
记者今天上午从市交通委获悉,本市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将于12月1日起在门头沟、房山、顺义、大兴、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9个区实施。这标志着,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届时,道路停车一律取消人工现场收费。交通部门提醒市民,不要将停车费交给任何现场人员或者扫二维码付费。
下月增1.4万电子车位
按照本市道路停车改革总体部署,全市十六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三个时间节点启动改革实施,即今年1月1日起东城、西城和通州区实施;7月1日起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和延庆区实施;12月1日起门头沟、房山、顺义、大兴、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9个区实施。
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筹备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进展顺利。据统计,9个区共在94条道路上施划了1.4万个停车位,并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技术、统一平台”的要求,全部采用前端视频设备,目前这些设备已基本安装到位,目前正与市级平台进行联调联试工作。
同时,组建了近350人的停车协管员队伍,新增了非现场执法设备近600套,以加强违法停车的巡查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保障良好的道路停车秩序。
目前,9个区正在加紧进行收尾工作,确保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全市十六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共计在552条道路施划6万余个电子收费道路停车位,为市民提供停车服务。
全市建立欠费催缴机制
今年起,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违法停车执法力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据统计,今年违法停车执法量比去年同期增加50%。
此外,全市建立了欠费催缴机制。各区停车管理部门配备行政执法人员和相应执法条件,对欠缴停车费的车辆(车主)进行催缴处罚。截至目前,共向20497辆车(车主)发送催缴短信或发布公告,并在各区政府网站公示。目前,市级各有关部门正在共同研究停车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多项执法共同实施,强化“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停车观念。
为进一步提升线上缴费服务水平,改善用户体验,依据停车人的使用反馈,11月23日晚,“北京交通”APP道路停车功能进行了换代升级。目前,停车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招行一网通等方式进行道路停车缴费。
大力推进车位共享
明年,道路停车改革将继续深入推进。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对历史沿用和今年新增施划但尚未纳入改革实行电子收费的道路停车位,各区将加快整改,纳入第二轮改革,解决“有位失管”问题;另一方面,各区还将继续统筹考虑道路通行条件、停车需求等因素,合理规划施划新的道路停车位,实行电子收费,推动自治管理,解决“无位停车”问题,逐步实现道路停车位“应划尽划”,路侧空间停车区、限停区、禁停区管理全覆盖,明确哪儿能停,哪儿不能停。
此外,本市还将大力推进车位共享。市交通委已制定印发了《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指导意见》,明年将在各区组织实施。各级政府部门将发挥核心作用,统筹区域内各利益相关方,梳理居住区周边写字楼、商场等各类公共建筑的配套停车资源供给状况,搭建居民与停车设施供给方的对接协商平台,鼓励互联网企业、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使资源利用率得到明显提升。
停车执法力度加强
市交通委介绍,12月1日后,全市道路停车一律取消人工现场收费。市交通委提示停车人,不要将停车费交给任何现场人员,也不要扫描任何人出示的二维码付费。如遇到黑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可拨打96310城管热线举报,也可拨打区级停车管理部门电话举报。
同时,还将落实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积极推动实施将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作为处罚证据,鼓励社会监督。(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孙宏阳)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