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运营新体制下召开首次办务会

20.05.2015  17:57

  5月18日,市交通委副主任刘缙同志主持召开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新体制下轨道办第一次办务会,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市轨道交通执法大队、委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处、设备设施处、综合协调处等轨道办组成部门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及执法体制改革初步成果以及轨道办组织机构、职责分工,介绍了市轨道办工作手册基本情况,听取了轨道办各组成部门关于近期重点工作和需交接工作事项的汇报,研究部署了近期重点工作。结合轨道办近期工作,刘缙同志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顺应新需求,健全运营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市交通委历时4个月,下决心、费大力气实施轨道交通运营体制改革,是适应本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的需要、是依法行政的需要、是适应“地下城市”安全管理的需要。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改革取得初步成效,轨道办“三处、一中心、一大队”的新管理格局已正式运转。各处室、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到位,建立起精干、高效、权威、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实现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跨越式发展。

  二是适应新体制,锻造务实高效新作风。轨道办全体工作人员要尽快适应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新体制下的新形势、新要求,确保体制改革调整期平稳过渡,促进本市轨道交通运营行业良性发展。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要“如数家珍”地学好《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及《条例实施指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二是要以《市轨道办工作手册》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和实施指南,切实遵守。三是树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要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多一些“雪中送炭”、少一些“锦上添花”。四是要敢于担当,不说空话、废话,不说模棱两可的话,工作上不畏难、不推、不拖,讲正气。

  三是结合新要求,加快落实重点工作。一是各处室要分别召开处务会,结合轨道交通新体制下的新形势、新常态、新要求,确定工作重点、细化流程分工,尽快使各项工作步入正轨。二是全国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大检查即将开始,各部门要积极部署迎检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各项工作,争取最佳荣誉。三是加快落实周正宇主任关于车站地徽标识更换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标识更换实施方案,并做好标识更换相关前期工作的交接,确保标识更换工程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