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督总站组织开展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业务培训

31.03.2015  02:39

  为落实《关于开展地铁工程质量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建质监函[2012]75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建发[2015]18号)精神,提高一线项目负责人业务素质,结合“轨道交通安全质量月”及质量两年行动,市监督总站组织在施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副指挥长和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开展业务培训,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以解析轨道交通工程典型事故案例和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京建法[2015]1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暗挖施工现场防坍塌质量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京建法[2014]19号)等为主要内容。

  下一步,市监督总站将结合日常监督抽查,加大对轨道交通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