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三成中小学周边有售烟点

03.06.2015  07:30

  本报记者 方芳

  昨天是本市控烟令实施的第二天,市疾控中心公布此前对本市中小学校控烟环境的调查结果,调查显示,超三成中小学校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存在烟草销售点,多数售烟点并未拒绝未成年人购烟。

  校园周边售烟点超千处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烟草制品销售者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但现实情况不容乐观。

  今年4月至5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了中小学校控烟环境调查,调查覆盖1736所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调查显示,588所中小学校的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存在烟草售卖点,占全部被调查学校的35.6%,售烟点共计1168处。其中29所学校周围的售烟点超过5处。学校周边的售烟点大部分为杂货店和便利店。

  有关专家表示,售烟点“包围”校园,使得青少年容易获得烟草制品,这是造成青少年吸烟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对此,烟草专卖部门表示,为配合条例实施,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周边100米内,将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发放的“烟草证”,到期不予延续。

  百余售烟点未成年人成功购烟

  依据《条例》规定,所有“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但市疾控中心此次观察的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874处售烟点中,七成以上的售烟点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

  不仅如此,135处售烟点有未成年人前来购买烟草,其中108处售烟点在观察期间有未成年人成功购买到烟草的现象。

  职高学生吸烟最严重

  学生吸烟情况的调查呈现三个特点:郊区县中学生的吸烟现象较城六区普遍,职高学生的吸烟现象较普通中小学生严重,女生吸烟现象不容忽视。

  8.3%的学校校医(保健教师)最近一年曾经见过本校学生吸烟,其中中学、小学、职高发现学生吸烟的比例分别为16.3%、0.4%、53.4%。

  2.9%的学校校医(保健教师)最近一年曾见过本校女学生吸烟。已有证据表明,近年来女性吸烟率有逐年升高的迹象,且针对女性的营销和变相烟草广告已引起广泛关注。控烟专家建议,学校在开展控烟教育时,应特别关注女生的控烟教育,识破和抵制针对女性的烟草营销和变相烟草广告。

  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吸烟率总体低于全市成人吸烟率,但部分学校仍然存在吸烟者在学校吸烟的现象,郊区县学校的在校吸烟现象较城六区普遍。学校教职员工这一职业群体的吸烟行为,非常容易对青少年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专家建议,学校应进一步深化对教职员工的控烟教育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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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烟学校须设劝阻家长吸烟标识

  本报讯(记者 方芳)昨天,市疾控中心发布《北京市无烟学校参考标准(试行)》,该标准分为中小学版和高校版。标准提出,无烟学校即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范围内任何区域吸烟。其中,中小学要有明显标识对接送孩子的家长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

  创建中小学无烟学校,须做到校园内(包括所有建筑物内,操场等室外区域)无人吸烟,校园内无烟蒂、无吸烟者。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室内运动场、图书馆、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接待室、楼道、卫生间等均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标识上备有举报投诉电话和校级举报电话。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校园内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无烟学校还须掌握学校大门周边100米内的烟草销售情况,并有采取措施的记录。同时,要有明显标识劝阻校园外接送孩子的家长等校外人员的吸烟行为。学生每学期至少接受1学时控烟教育,并有教案等记录和教学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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