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总、市委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04.05.2015  16:15

京工办发〔2015〕17号

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总、市委领导

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4月15日,全总在北京召开全国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重点推广北京市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经验做法,研究进一步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对策措施。会前,全总集体合同部对市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推进集体协商的一支生力军——关于北京市总工会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情况的调研报告》与市总工会报送的《以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为抓手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化发展》等经验材料,报送全总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赋同志。

4月1日,李玉赋同志在调研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调研报告好,看了很受启发。要多做调研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工作。4月13日,李玉赋同志对北京市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经验做出重要批示:北京市总工会积极探索建立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提升了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发展。经验表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找准工会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勇于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适应形势发展,锐意改革创新;要把工作做在职工的心坎上,落在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上,以维权服务的实际成效打动人心、温暖人心、影响人心、赢得人心,使工会成为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李玉赋同志的批示得到市委高度重视。4月17日,市委副书记吕锡文做了重要批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得很好,新形势下做好工会工作需要创新,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更好地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利益,为共同目标做贡献。

4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梁伟做出重要批示:北京市总工会要认真学习贯彻玉赋同志对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进一步找准工会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工作落实上狠下功夫,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推进首都工会工作。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好全总、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全总、市委领导批示精神

全总、市委领导批示对于我市工会进一步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提高协商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会组织要将全总、市委领导批示精神和本单位集体协商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工会干部和集体协商指导员认真学习,并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市总工会“1+15”文件要求结合起来。要按照市总工会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把全总、市委领导批示精神落到实处。

二、注重实效,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

按照《北京市工会深入推进集体协商行动计划(2015-2018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重点开展工作,坚持“巩固协商成果,推进规范建制,提高协商质量,增强合同实效”的工作思路,在保持集体协商建制率的基础上,做到协商程序规范,协商内容体现职工利益诉求,协商结果公平合理,多数职工从中受益,劳动关系双方基本满意。确保到2018年,推动全市85%以上的建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百人以上建会企业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持90%以上;百人以上典型示范企业达到70%。

三、加强管理,建设一支能谈善谈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全总、市委领导批示精神,把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提高协商质量和实效的重要抓手。要按照市总工会“1+15”文件和《北京市工会深入推进集体协商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选好配齐集体协商指导员;规范队伍管理,加强分类培训,促进指导员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协商能力;加强对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工作支持和生活关爱力度;广泛宣传优秀指导员的工作经验和事迹,进一步提升集体协商指导员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附件:

1.《推进集体协商的一支生力军——关于北京市总工会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情况的调研       报告》

2.北京市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经验材料

  (注:调研报告和经验材料请在市总官网或市总OA办公系统下载学习)



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附件列表:
  • 附件1:推进集体协商的一支生力军——关于北京市总工会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
  • 附件2:以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为抓手 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化发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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