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22.05.2015  17:37

          近日,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市社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市社总部各部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高守良主持。会上进一步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专题座谈了对《决定》的认识,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决定》的总体思路和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对代拟北京市委市政府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的事项进行了深入研讨。

          通过专题学习,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的全面部署,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办好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的科学指南;《决定》的出台标志着供销合作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优势;有利于发挥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的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激发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市供销社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推进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决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会议明确了市社深化综合改革的着力方向:一、 建立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 按照中央关于供销社体制机制创新的有关要求,拟建议将北京市10个郊区县供销社党组织关系由市社党委实行垂直管理。市社对各区县供销社及所属企业统一行使出资人职责,统一规划、统筹布局、协调发展,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打造服务“三农”、服务城乡的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二、推动金融创新提升为农服务层次。 在小额贷款、典当、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开展基础上,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拟由市社作为主要发起人,与中国供销集团、相关省市供销社共同发起设立“北京供销发展合作银行”。同时大力开展农产品中远期合同交易、网上交易,为农产品价格发现和入市提供通道;积极设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广泛开展涉农金融服务。 三、确保社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要保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因为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而征用或拆迁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和设施的,应考虑供销合作社资产的特殊性,按照“征(拆)一还一”的原则,就近还建;供销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供销社改善城乡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鼓励供销社按照全市供销社系统统一布局,发展农产品电商、商市场建设,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城乡社区居民生活服务。 四、妥善解决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供销社在向农产品加工领域布局、探索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一些单位倒闭破产,银行挂账达2亿元左右(待核)。建议由市财政一次性出资予以解决,或由市社牵头,供销社与相关银行共同研究一揽子“打包还贷”安排,由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五、探索实施“六帮、六带动”工程,拓展深化为农服务。 在服务首都现代农业和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积极拓展新型为农服务方式,探索实施“六帮、六带动”工程:一是帮农业生产实现集约化,带动都市型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帮农村集体资产畅通流转,带动京郊乡镇综合服务配套;三是帮农民盘活宅基地,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四是帮农民管理财富,带动农民生活品质改善;五是帮农民解决养老和农业保险,带动农民加强生产生活保障;六是帮农民进行岗位培训,带动农民就业立业。 六、推进社企分开,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北京市供销社将继续实行企业化管理,以北京市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继续实行理事会、监事会管理体制,对供销社系统行使社务管理和系统性行业管理职责,对直属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行使出资人职责。市社独资设立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中心,对市社直属企业实行集团化控股管理,市社与该中心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同时接受市委市政府和全国供销总社管理。

          市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高守良同志在会上指出:

          1. 要充分认识《 决定 》的重大意义。 决定》是党中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角度,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高度作出的战略性决策,《决定》为供销合作社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独特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指出了明确方向,为供销社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大好机遇。

          2. 要切实贯彻落实好《 决定 》精神。 市社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精神学懂、学深、吃透,把握和领会精神实质和内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决定》精神上来,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改革动力,凝聚改革的力量,不断推动供销合作事业迈上新台阶。

          3. 要扎实推进当前重点工作和改革措施。 市社要结合《决定》要求,紧抓机遇、乘势而上、周密安排、精心谋划、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认真抓好市社系统综合改革“六项措施”的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综合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市社“再改革、快发展,做大做强新型供销社”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