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处完成修订《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6版)

14.07.2016  16:07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及人员在工程建设当中的职责作用,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人员行为,落实市法制办统一全市建筑行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求,质量出对《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京建法﹝2015﹞22号)附件:《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标准》(京建发〔2016〕235号)分为(行政处理部分)和(行政处罚部分),其中:安全管理条款增加28项,质量管理条款增加78项,市场行为管理增加43项。

  上述《标准》将于2016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为更好地贯彻有关内容,便于市区两级监督执法机构及全体监理行业人员学习掌握,质量处将及时安排落实《标准》手册的印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