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要求,有效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保障辖区煤炭质量安全,怀柔区质监局按照《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燃煤质量监督工作规范》要求,结合辖区煤炭生产加工单位现状,通过三项举措进一步加强煤炭质量监管工作力度。
一是强化煤炭生产加工单位监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检查煤炭生产加工单位24家次。通过检查核实企业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结合煤炭经营企业备案信息及地区企业台账排查煤炭生产加工企业,积极与区新农办沟通,主动了解“减煤换煤”供应企业情况,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人次,抽查企业8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全面推动煤炭产品可追溯制度,通过查验台账、实地核查等方式,督促辖区内煤炭生产加工企业严格落实《民用煤炭产品追溯管理规范》,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现民用煤炭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信息可查、责任可究,不断提升煤炭质量意识。
(怀柔区质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