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础重规范,门头沟区全面强化基础性工作

01.01.2015  00:12

        随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不断的深入,以及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出台,现有的规章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工作需求。为进一步强化门头沟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门头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据《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案件投诉举报管理制度》、《门头沟区非犬类无主动物收容管理制度》、《动物检疫票证管理制度》、《门头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印章使用管理规定》、《门头沟区行政事业公务卡使用办法》等制度及相应登记表格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15年1月1日启用。今后,门头沟区动监所将继续强化基础性工作,做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实现执法有依据、监管留痕迹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