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一分院制定出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督察方案》
为配合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推动市检一分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检察人员严格公正规范廉洁执法,近日,市检一分院出台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督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内容:
一是明确了督察工作目标。方案指出要以贯彻落实高检院、市检院等上级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总体要求为立足点,以落实本院党组制定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主线,以督促整改问题为重点,以教育学习、事前预防、制度落实、内部监督、整改提高五种方式为途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二是确立了督察工作原则。首先,对照高检院提出的九方面问题进行“三查三看”活动:一查思想认识是否模糊,看落实专项整治教育学习是否存在不积极的问题;二查对九方面问题的认识,看是否存在执法不规范现象;三查制定针对性整改和预防措施,看是否存在制度不落实现象。其次,开展执法办案重点环节督促检查,窗口部门群众接待工作等关键环节的督促检查。尤其要做好执行高检院“十五条禁令”、执法作风、检容风纪的督促检查。同时针对发现的九方面问题及时汇总,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与督察办沟通联系。在整改期间,督察办对发现的新的不规范问题,将会商部门采取提醒、警醒、批评等方式进行督促改进。
三是细化了督察工作内容。《方案》强调要做好检察人员日常检容风纪,公诉人出庭公诉用语的规范性,自侦案件搜查扣押是否文明、手续齐全,扣押冻结款物的日常处理,强制措施的使用,提讯、询问的规范性,接待来访是否文明规范,有利于积极化解矛盾,能否及时处置集体访、缠访闹访以及突发事件,警车、警械具管理是否存在漏洞,执法办案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大要案、重点案件安全方案的制定及落实等7项重点工作的督察情况。
四是清晰了督察工作责任。《方案》要求:一是部门和个人要重在平时,重在细节,努力预防、克服、消除九种不规范现象,切实树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保护人权等现代司法理念。部门开展活动要注意积累资料,及时撰写情况反映,既要解决问题,又要弘扬执法规范的好典型;二是要切实查找问题、发现不足,整治问题、改进不足,把规范执法渗透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切实赢得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好评;三是要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结合,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好专项整治第一责任。要与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部门要及时出台有特色的新规范新制度。要与落实院党组“四个一流”发展目标相结合,努力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