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6%

17.07.2015  17:29
  2015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2.6%(按可比价格计算),增幅比1月-5月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6月份增长1.7%,增幅比5月份回升2.4个百分点。

  分经济类型看,上半年,国有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0.9%;股份制企业增长2.8%;“三资”企业增长3.5%。

  分轻重工业看,上半年,轻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下降0.5%;重工业增长3.6%。

  分行业看,上半年,在39个工业大类行业中,17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个行业同比下降。其中,汽车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7.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下降0.1%;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21.8%;通用设备制造业下降1.3%;专用设备制造业下降7.7%;医药制造业增长6.3%。

  分产品看,上半年,全市生产汽车108.6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1.9%。其中,轿车59.9万辆,增长11.2%;载货汽车23.6万辆,下降22.4%。生产手机4842万部,下降48.9%;生产微型计算机400.2万部,下降4.9%。

  上半年,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98.8%,同比持平。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8258.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其中,实现出口交货值538.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6%。实现内销产值7720.4亿元,下降0.3%。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单位:%

  附注:

  一、统计范围

  2010年以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2011年开始,调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二、采集渠道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按照《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通过统计数据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北京统计部门经过审核,汇总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经国家统计局统一审核评估后对外发布。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包括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是国内生产总值的组成部分,它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这个最终成果反映的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工业增加值不是直接统计的指标,而是通过相关统计指标计算出来的。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指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作为总量指标计算出来的,反映一定时期全国或某一地区工业生产增减变动的相对数,通常以百分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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