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湿地保护落实资金达3.47亿元

15.01.2016  08:10
  记者14日从西藏自治区林业厅获悉,截至目前,西藏共有24个湿地保护项目列入《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有11块湿地列入《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已实施各类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23项,落实资金3.47亿元(人民币,下同)。
  记者了解到,在高原气候影响下西藏形成了面积大、分布广、特征独特、类型单一的世界上特殊的湿地分布区域。西藏湿地总面积为652.9万公顷,居全国第二位,主要有湖泊湿地、沼泽湿地、河流湿地和人工湿地。
  据西藏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西藏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国家湿地公园、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等多种方式的湿地保护体系逐步完善,西藏受保护湿地面积达430.8万公顷,占全区湿地面积的65.98%。
  同时,西藏玛旁雍错和麦地卡两大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还建立了多庆错等8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拉鲁、然乌湖等各级别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9处,其中有13块湿地列入全国重要湿地名录。
  此外,西藏已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拉萨市湿地保护管理条例》和《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法保护管理西藏湿地奠定了基础。(记者  白玛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