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检察官一诺十年失足少年幸福起程
2003年,西城检察院检察官柳青办理了少年嫌疑人小白抢劫一案,除了公正的法律制裁,柳青为了一句承诺在生活中给小白提供了很多帮助,帮他逐步走上正轨,成为了众所周知的“柳青姐姐”。今年8月13日,长大成人的小白举行了婚礼,柳青受邀参加,看着由于自己十年如一日坚守承诺而让曾经的失足少年走入幸福的婚姻,柳青知足了。
一个承诺,十年不变
由于4岁时父亲被判刑母亲离家出走,小白自幼便在自卑与歧视中生活,8岁那年就一个人来到了北京流浪街头。在流浪的时候,小白逐渐结识了一些和他有着相似经历的孩子,几个人为了生计开始走向了犯罪。2003年,在小白15岁的时候,他和两个人实施了一起抢劫犯罪,但案发后不久便被警方抓获,随后三个人被移送到了西城检察院,而案件承办人正是未成年人办案组的柳青。
法律是无私的,柳青对三人提起了公诉,小白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人是有情的,了解到小白身世的柳青在庭审教育中告诉小白:今后不要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要靠自己的劳动去获取报酬,如果有困难可以来找我。这样一句话,一诺十年。
2004年12月,小白服刑期满,无依无靠、身无分文的他在天桥上过了一夜,第二天,他来到了西城检察院,要找“柳青姐姐”。
俩人见面后聊了很多,最终小白听了柳青的建议,决定回去老家,而柳青除了给小白路费,并先后为他联系了法律援助中心、地方政府、司法局和他的亲戚,希望能有地方收留小白帮助他成长。
然而事情远没有柳青想象的顺利,尽管小白家乡的司法局和亲戚都收留了小白一段时间,但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接踵而至,小白又一次无家可归,露宿街头,在这段时间里小白每天都会给柳青打电话,柳青除了好言安慰还一边联系当地法院,希望通过法律手段帮小白争取到属于他的权利,然而此时的小白却又一次离家出走。
2005年6月,柳青接到了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小白涉嫌盗窃在逃。听到这个消息的柳青彻夜难眠,通过各种方式联系了小白劝他自首,然而却一直无果。2006年2月,《北京青年报》以“小白,听姐的话回来自首吧”为题报道了小白的故事,令柳青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小白就从千里之外的新疆打来电话……小白听了柳青的劝说,在新疆自首后被北京警方带回,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服刑期间,柳青以“姐姐”的身份多次去看望小白,为他添置衣物,直到8月份小白出狱当天,柳青还亲自把他从看守所接了出来,并和他一起踏上了回河北老家的路。
柳青说,她现在最担心的还是小白出狱后的归宿,因为小白的犯错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无家可归的境遇,只有帮他解决了今后的就业、生活问题,让他有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才能真正帮助他改过自新。通过柳青和西城检察院领导的多方努力,最终小白家乡的一家企业收留了他。
这些年来,小白还常常与柳青通电话,聊聊自己的生活,得知小白现在自己在打理一家店,父亲刑满出狱,母亲与小白相认,和亲戚之间的矛盾也得到解决后,柳青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而更让柳青打心眼里高兴的是,今年7月,小白打来电话告诉她自己已经结婚了,并邀请柳青参加8月份的婚礼。由于婚礼当天是工作日,柳青并不知道能不能赴约,但她还是连续几天下班后赶时间为小白亲手绣了一幅十字绣《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打算作为新婚礼物送给小白。
经过向院领导请示,院领导对柳青参加小白婚礼的事情十分支持,表示这是检察机关帮助失足少年改过自新、健康成长的一个典型,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引导力,同时也是对柳青十年如一日履行承诺画上的一个圆满句号。
未成年保护道路任重道远
小白是不幸的,但小白又是幸运的,在他涉世未深、误入歧途的时候遇到了柳青这样一位检察官,帮助他重回正轨。但是有很多与小白有着同样遭遇的孩子却没能得到足够的帮助,帮教制度不完善、社会组织力量薄弱,让很多未成年嫌疑人没能得到足够的教育,服刑期满后依然过着如前的日子,再次犯罪的可能性非常大。
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有了更多的关爱,在法律层面上给未成年人了更好的保护,但是相关问题不能完全靠法律来解决,更需要成熟的帮教体系和社工体系。而现实中,我们的帮教体系与社工体系虽然存在,但是还处在起步阶段,工作者大多以此为业,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即使非常热爱这份事业,但客观上也会有所受限,而且对未成年人的陪伴也很难做到时时、处处。
而在发达国家,类似社工大多是由单纯热爱公益事业的人们在做,他们自身有着良好的经济条件支持,可以更加全身心的投入到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在对未成年嫌疑人进行帮教考察时,甚至可以做到24小时陪伴,这种帮教效果显然会更好。
因此,对未成年人的帮教不仅仅是靠司法机关或者一两所公益机构就可以完成的,而需要举全社会之力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