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全市工商行政管理行为的科学性,促进全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我局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保证质量的原则,拟于近期选聘4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7-2018年度法律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单位;
(二)律师事务所总部设在北京地区;
(三)具有为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良好业绩和经验,或者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在司法机关从事行政审判的工作经历或者工作经验;
(四)能够保证提供法律服务的水平和时间;
(五)具有相对固定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
(六)对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业务工作有较深了解,熟悉企业注册登记、消费者权益保护、竞争监管、产品质量监管、商标监管、广告监管、合同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执法工作有较深的研究,有相关应诉的实践经验;
(七)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工作范围
(一)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研究,出具法律论证、审核意见书;
(二)参与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参与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参与合同文本论证;
(四)受委托代理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五)参与重大、疑难、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或法律纠纷的应对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出具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
(七)协助提供法制培训、宣传等服务;
(八)协助拟定、修改或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或规范;
(九)向我局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我局日常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每周定期来我局提供法律服务;
(十)解答相关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十一)我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应聘材料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诚邀在京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有意应聘者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明,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开展业务的有效文件、证件;
(二)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业务专长、从业人员概况、事务所组织结构、办公场所等相关情况;
(三)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情况,参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咨询服务情况,具有代表性的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的案例、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案例;
(四)拟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方案、收费标准;
(五)拟为我局提供服务的业务团队及核心执行人员的基本情况、从业经历、专业背景等;
(六)列明目前的客户情况,包括提供法律服务的政府部门名单;
(七)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选聘程序
(一)收取应聘材料
本次公开选聘收取材料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上午9:30至5月19日下午17:30,应聘材料一式三份;
(二)对报名单位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拟定进入评审考察名单;
(三)汇总应聘单位资料并进行审核, 对入围单位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提出拟聘单位;
(四)通过面试、现场考察等方式,最终确定4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机构;
(五)公布选聘结果,将选聘结果在市局网站公示。
五、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各应聘单位应将应聘材料于2016年5月19日前送至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620房间。
联系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吴金钻
联系电话:82691638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