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北京活动安排的通知 京发改[2016]981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79号)部署,定于6月12至18日举办2016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快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开展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本市将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开展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绿色发展 低碳创新”。节能宣传周期间,本市将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主要包括:一是6月12日,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暨北京市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二是6月13日,举行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日活动。三是6月14日,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组织全国低碳日展览活动。四是6月15日,举办2016北京市节能环保低碳创业大赛决赛活动。五是6月16日,举办碳排放权交易能力建设研讨会。
二、今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各区、各部门及各级公共机构要认真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关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推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
三、今年6月14日是第4个全国低碳日,要高度重视相关活动组织安排,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在低碳日掀起减碳活动高潮。
四、各区、各部门及各级公共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具体组织好本单位、本系统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请各区、各部门做好活动组织安排,营造更加浓厚的节能低碳社会氛围。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市节能监察大队、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北京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活动。鼓励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节能低碳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五、活动结束后,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年度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今后活动提出意见,于6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北京活动宣传重点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北京市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
2016年6月7日
(联系人:资环处<气候处> 费景耀; 联系电话:66415588-1134)
附件
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北京活动宣传重点
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各主办部门要根据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结合以下重点内容,组织安排好相关活动。
各区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和落实操作性及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并于节能宣传周首日启动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好本区各项宣传活动。
发展改革部门要通过节能环保低碳大篷车宣传展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普及节能低碳知识,宣传节能低碳先进典型,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倡导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广泛传播节俭节约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推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要组织各类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领形成节能减碳、生态环保的社会风尚,普及节能常识,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培育节能低碳行为习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基本国情及市情、能源资源形势、节能低碳、绿色文明、节粮节水节电为重点内容的教学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节能低碳创意创作,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
科技部门要通过推介交流等活动宣传推广节能减排低碳适用技术成果,开展全民节能减排低碳科技示范。宣传节能减排低碳的小窍门和小技巧,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低碳科技意识和能力。
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积极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推广节能减排低碳的先进经验,在企业中宣传普及节能减排低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鼓励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的生产、使用和推广。
环保部门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同呼吸、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向全社会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责任意识,提高环境道德水平,强化环境法制观念,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理念和生态道德观,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要大力宣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工程,展示建筑节能取得的良好效益。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宣传新建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符合绿色建筑标准保障性住房的先进经验。开展“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活动” ,引导绿色装修。开展“建筑节约用电活动”,推广使用 LED 照明产品,倡导减少室内空调开启时间,促进节约电费和节能减排。
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节能低碳行动,要以“绿色交通引领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为主线,推广应用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应用。引导社会公众自身做起,自觉参与节能减排,形成节能、绿色、低碳的出行模式。
农村工作和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村节能减排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广泛普及节水知识,推广农田节水技术。宣传农业循环经济推动农业节水和农村环境改善成效。通过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低碳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商务部门要将流通领域的节能宣传与“节能超市”创建活动相结合,重点开展绿色节能超市创建、绿色消费引导、绿色餐饮自律和再生资源回收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场系列活动。发挥流通环节引导绿色消费的作用,提高商务流通领域节能发展水平,培养消费者绿色消费、节约消费的意识和习惯。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引导国有企业带头履行节能减排与低碳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及减碳活动。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加快实现能源结构的清洁化、低碳化,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做好全市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表率。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设专栏宣传接地气、贴近性强的节能低碳技术。通过拍摄电视节目和短片等方式,开展“每日一行·绿色生活”宣传活动等。
各级工会要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特别针对当前大气污染形势严峻的情况,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职工中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倡导低耗节能生活,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大力培养选树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先进典型。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作用,发动职工群防群治,杜绝跑冒滴漏,为企业节能减排做贡献。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节能环保低碳的理念与知识。在企业青年职工中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在少先队组织中开展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青年环保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增强青少年节约能源、保护生态、低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